大豹溪違規戲水 北縣府祭重罰

  • 記者楊致中攝影李偉華
  • 發佈時間:2008.07.08 13:19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暑假才剛開始,台北縣三峽大豹溪已經有4人溺斃,雖然台北縣政府在沿岸都有設置警告標語,但許多遊客照樣到危險水域戲水,上午台北縣長周錫瑋,帶著聯合稽查小組前往勘查,對於屢勸不聽的民眾,將開罰5千到2萬5千元罰鍰,希望能嚇阻民眾。</p>

遊客:「我們沒有游泳!」警察:「現在連戲水都不行,你的,你的身分證呢?」

才宣布要開罰單,前一天2名學生溺水地點,照樣有遊客來戲水,警消趕緊前往勸導,因為太多人像這樣,無視警告標語,縣府決定祭出重罰!

台北縣長周錫瑋:「勸他們不要玩水、不要游水,有些地區危險的,甚至不要跳水,他們也不聽,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幾個危險的區域,就完全不准戲水,連碰水都不可以。」

從7月8日開始,只要警方蒐證到遊客違法戲水,開罰5千到2萬5千元,如果確定有游泳行為,罰款1萬5千元;要是有業者,在禁區經營水上活動,最高可罰7萬5千元。

執行範圍,從大豹溪上游的山中傳奇、樂樂谷,到中段的東洋橋、東眼橋,最下游是灣潭,一共規劃14個禁止戲水區;縣府強調,罰款是不得的手段,因為做再多的防護網和標語,似乎只是紙上談兵。

業者:「站這上面,站這上面剛好就往下跳,昨天也都是小孩子喔。」周錫瑋:「就是為了不要讓他們跳水,把它圍起來,圍起來他不聽,還是要還是要爬還是要跳。」

根據統計,大豹溪的救生員駐點密度,高居全世界第一,但15年來還是超過200人溺斃,縣政府硬起來,希望透過罰款減少意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