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簡姓駕駛,18日晚上開車返家,行經天母士東路時,撞死一名婦人,以及撞傷兩名女高中生,檢方複訊後,裁定20萬元交保,走出地檢署時,他先是對家屬頻頻致歉,接著反替自己澄清,強調當時沒有超速。
肇事駕駛:「對不起,真的很抱歉。」
先對家屬說聲真的很抱歉,不過下一秒,馬上澄清車禍當下的情形。
肇事駕駛:「我超車了沒有錯,但是我看到,在兩秒之後我就看到行人,她是往右走,所以我是往左切,我真的很心痛,也很心疼。」
事發後不少周遭住戶跳出來指稱,經常看到簡姓男子開著肇事車輛,在士林地區飆速行駛,對此嫌犯反駁,說開車都會禮讓。
肇事駕駛:「所有的路口我真的有讓,請他們出來說話,我真的有禮讓行人,還有讓機車讓他們迴轉,我都有,平常我都有在做,我還有行車紀錄器。」
語氣激動到願意拿出行車紀錄器,希望能還他清白,只是回到事發地點,台北市士東路與芝玉路口,一側是住宅區、一側是天母棒球場,更鄰近士林地方法院,來往車輛都會格外小心,車速不快。
記者葉怡君:「事發地點雖然沒有裝設紅燈,但有加裝這樣的告示牌,要提醒駕駛人多留意。」
18日晚上7點多,簡姓男子開車返家,高速撞飛走在斑馬線上的三名路人,66歲的謝姓婦人傷勢嚴重,搶救不治,另外兩名17歲的高中生,被撞飛到安全島上,腿部骨折,住院治療中,肇事駕駛透露願意配合調查,後續賠償已經交由保險公司協調。
出事後,肇事嫌犯沒了在路上恐怖行徑,反倒放低姿態,從複訊前到交保後,一再強調願意賠償、還辯駁說沒有高速行駛,疑似想博取家屬原諒,但有沒有在街頭鬧區飆速,周遭住戶、監視器畫面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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