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邱姓女子獨自坐在台北市信義區威秀廣場的石椅上,卻莫名遭柯姓男子潑灑整桶糞水,導致她從頭到腳都是廚餘和糞便。事後警方將人逮捕,柯姓男子供稱因不滿邱姓女子在夜店拒絕他,才會做出這樣的事。刑事部分,高等法院二審依強暴汙辱罪判刑3個月定讞,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近期審理結果出爐,判處柯姓男子需賠償20萬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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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姓女子事後也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去年12月,高等法院二審宣判,認為柯姓男子這種行為「惡性極大」,因此依《強暴侮辱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昨(17)日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事部分,法官認為,柯姓男子預先策畫以惡劣手段公然侮辱邱姓女子,讓她極度不堪、心理受創不輕,另考量女方目前在網路上販售洗沐用品,柯姓男子還是大學生,因此判賠2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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