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陳姓男子去年11月間,酒後經過烏日區一處平交道,撿拾碎石排列在鐵軌上,一輛區間車經過時駕駛員發現有異通報,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陳男所為,檢方偵辦後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39歲陳男於民國110年11月17日晚間11時1分,在台中市烏日區登寺巷平交道,西線西軌(上行)第3根枕木處,撿拾鐵軌旁的碎石數個,排列在鐵軌上。
同日晚間11時16分,廖姓司機員駕駛區間車經過,聽到車下發出碰撞聲,回報新烏日站工務段查看,經工程人員到場查看,發現軌道上有火車車輪輾壓碎石留下的摩擦痕,立即向警方報案。
案經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陳男所為並通知他到案,陳男否認犯行,辯稱當時酒醉,整個人什麼都不知道。
檢方偵辦後,依據證人證詞、監視器畫面與現場照片等證據,依公共危險罪嫌將陳男起訴。(中央社)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