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台三線苗栗大湖,肇事逃逸車禍,警方到場研判剛發生,調查案發之前經過的5輛車,第四第五,分別是皮卡車和轎車,兩車都有生物跡證,也就是血跡。證明輾過死者,肇事逃逸。
警方從前方路口監視器,看到皮卡車,和轎車一前一後經過,再往前就是意外發生地點,台三線苗栗大湖水頭寮橋。
84歲黃老先生,在這裡被車撞倒,倒在中央身亡,路過車停下來報案,警方從事發時間往前推,一一調查經過的車輛。
總共調查五台,第一台大卡車,駕駛說他經過時,看到路邊有人從水溝爬上來。第二台是轎車,開在內線,駕駛沒發現異狀,檢查車身,沒有異狀。第三台是轎車,駕駛說他開在外線,隱約看到內線車道有物品,他以為是棉被。
緊接著第4車第5車,是涉案的皮卡和轎車,兩名駕駛否認撞到人,但是行車紀錄器和車底血跡,都是證據,車輪有擦拭痕跡。
大湖分局偵查隊長劉佳昇:「後面這2部有明顯的生物跡證,目前由鑑識單位送驗中,後車上的行車紀錄該車行經案發地,確實有輾壓過的痕跡的錄影像。」
皮卡車駕駛是住大湖的25歲,吳姓男子,後方轎車,駕駛23歲劉姓男子,兩人是朋友,一人一車,要要回大湖,撞到人太害怕,以為這路段昏暗也沒有監視器,可以躲過,結果除了過失致死,再加肇事逃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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