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駕駛拒測,或是因為重傷,無法接受酒測,依照道交條例,警方都會強制送醫,抽血檢驗,但花蓮一名法官認為,強制驗血,侵犯人民的權益,聲請釋憲,如今大法官會議判決出爐,認定「強制驗血」,違反比例原則,侵害人身自由、身體權和資訊隱私權,判定違憲。
員警vs.駕駛:「沒喝酒吧,來吹一下。」
拒測,罰單一張18萬,沒肇事,還能自主決定,但如果出車禍撞成這樣。
轎車追撞軍卡,像是團被揉爛的廢紙,車內一死一重傷;或是受困昏迷不醒,甚至自摔5公尺溪流腦出血,無法吹酒測器,只能送進醫抽血測量怎麼辦。
花蓮一名男子曾自撞電線桿,抽血酒精濃度超標被起訴,他認為強制驗血違憲,聲請大法官釋憲,結果出爐。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辰舟:「欠缺最起碼的正當法律程序,然後對於血液樣本跟檢測結果,也沒有法律授權之命令,詳細的或是適當規範,這是他違憲的最重要的理由。」
依現行法令,駕駛肇事拒測或無法測量,警察可以強制送醫抽血,但現在不可以了,大法官認為強制抽血檢測,限制生理活動與人身自由;採檢過程,侵害身體不受傷害的身體權;採取的血液樣本,也可能侵犯資訊隱私權,除非員警在現場聞到濃濃酒氣味,但前提必須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如果情況緊急,可以送醫抽血保存證據,但員警24小時內得要陳報檢方,要是不允許,三天內必須撤銷。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辰舟:「致人死傷的情形,它本來就涉及了刑事責任,所以它本來就應該適用,刑事訴訟法的相關程序,這種情形本來就不受本案判決影響。」
酒駕罰則,日前才三讀通過要加重刑責,如今大法官釋憲,同時也要求,相關機關應在2年內完成修法。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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