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創新投資公司負責人向心與妻子龔青,2019年來台期間,被自稱是流亡澳洲的中國間諜男子王立強爆料是共諜,在台灣發展網軍、滲透宮廟與學校等,引起軒然大波,檢警展開調查並限制向心夫婦出境至今,日前2人所涉《國安法》因查無罪證不起訴,不過檢方卻發現他們涉嫌以中國國太集團吸金贓款7億餘元購買台北市信義區「冠德遠見」3戶豪宅,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將夫婦倆起訴,經北院審理後今(24)日判決向心夫婦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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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調查發現向心曾在2015年間與孫天群所經營的幸福新世界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同招攬大陸黃山地區房產投資訊息,以「半價銷售」、「5年代租」、「5年後全價購回」方式募資,並利用向心所經營的財富風暴電商網站上架銷售,認定是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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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檢方還認為向心明知大陸國太公司及其子公司集團用相同方式從事非法集資詐騙,還配合國太公司將非法所得用來購買他在香港經營的中國創新公司、中國趨勢公司股份。形式上出售股份,實際上為國太公司將不法所得移至香港公司,再約定以投資名義將部分股款回流,到台灣購置不動產,也就是位在台北市信義區「冠德遠見」3戶豪宅。
檢方認為向心夫妻一方面將犯罪所得轉換為股款,避免被大陸或香港查扣,另一方面製造斷點,保留未來履行前所簽署合作或投資協議可能,以利未來資金回流,達成國太公司將股款洗白後取回不法所得目的,藉以掩飾或隱匿該等財物與犯罪行為之關聯性。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向心並無預見幸福新世界公司招攬投資黃山地區房產銷售可能涉及非法集資、也無預見國太公司及其子公司集團所經營的集資詐騙,更不知道國太購股的資金是犯罪所得,且賣出的股權價格,也確實是交易當時的市價,沒有不合理,且他也沒有和國太謀議並協助將股款洗白後取回。院方認為檢察官所舉事證,都不足以證明犯罪,諭知向心夫妻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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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心夫妻的律師方伯勳到庭聽判後,也發表聲明,指出「向心夫婦未聲請調查任何證人,且三位法官僅開庭一,,就做出無罪決定,因為不論是從事實、證據、論理結構及法律適用,檢察官的起訴都是錯誤而不正確的。」另外也表示錯誤的起訴,使得向心夫婦仍被限制出境長達823天,不能回家、不能工作。且難以合法居留的身分在台生活、就醫,對人權影響重大,希望檢察官不要再上訴,早日讓案件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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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表示,向心夫妻獲判無罪後,依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4前段規定,視為「撤銷限制出境、出海」。不過院方考量被告等人,均勢香港人民,且該案尚未確定,仍在上訴期間內,認為有必要依同法條後段規定,從今(24)日開始,向心夫妻仍被限制出境、出海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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