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一位爸爸委託一家私立托嬰中心,照顧1歲多的雙胞胎兒子,11日卻雙雙受傷,指控托育員故意踢桌子,導致兒子撞傷,不過托育中心回應,托育員不是「故意」,是用腳挪動桌子,才釀成意外,目前雙方各說各話,社會局也將介入調查。
雙胞胎父親:「這裡還有瘀青在,已經過了快十天了,瘀青還是在,當下還有這裡還有瘀青,也都還在這樣。」
爸爸心疼,摸著兒子額頭上瘀青,控訴托嬰中心托育員故意踢桌子,才讓兒子受傷。
雙胞胎父親:「他一直強調這個老師不是刻意的,而且老師是因為寶寶站不穩,從頭到尾沒有說用腳去踢,有一點避重就輕。」
爸爸說雙胞胎兒子,兩個人在11日回家後都帶傷,他請求托嬰中心提供監視影像,卻遭到園方要求簽署文件,並且不得翻攝,讓他怒批托育員就是故意,用腳挪動桌椅傷害兩兄弟,不過對此托嬰中心也出面反駁。
托嬰中心主任:「因為孩子受傷的當下,老師就直接下來了,跟我們告知說孩子有這樣的狀況,所以我們也馬上調了監視器,就是也如老師說的,他用腳移動的時候,沒有留意到孩子,孩子重心不穩往前去撞到這邊,那老師也是馬上抱起來,去做冰敷的動作。」
中心主任表示一切按照合法流程,主管機關設有審視監視器的規定,並非中心推託,強調托育員的行為不是故意的。除了哥哥是撞到桌子,弟弟傷勢是跟同學打鬧,自行撞到櫃子。
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侯淑茹:「我們可能要針對錄影帶的內容,再做確認孩子受托的情形。」
目前社會局已經介入調查,並且說明因為需要保護托嬰中心,其他幼童隱私,所以需要簽署文件申請,監視器影像是合法流程,而全案將持續調查,釐清是否有不當照顧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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