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屍割喉案,讓劉姓嫌犯願意主動投案的關鍵之一,就是嫌犯篤信佛教的岳母對他曉以大義,勸他下輩子不要再帶著遺憾過日子,岳母的話點醒了嫌犯,因此他決定不要再繼續錯下去,主動打電話向警方投案。
雙手掩住臉,劉姓嫌犯在案發後2天投案,而讓他願意出面的契機,源於他岳母的一番話,她說,人都有業障,重要的是做錯事就一定要認錯,不要下輩子帶著遺憾過日子;岳母的話讓嫌犯決定主動向警方投案,他在被移送前向警方說,案發後,我曾經想尋短,感謝岳母的話點醒我。
事實上,在警方鎖定劉姓嫌犯的時候,大溪分局偵查隊代理小隊長王福山打聽到嫌犯岳母虔誠信佛,時常行善,小隊長就去拜訪希望能透過嫌犯岳母勸說他回頭,岳母的苦勸終於打動了嫌犯。大溪分局偵查代理小隊長王福山:「跟我約定投案的時間、地點的時候,我們發現到說,他的情緒已經比之前穩定多了,他自己也有表示說,他在心理上面算反而如釋重負啦。」
不過外界有人認為嫌犯在案發後不但棄屍,開著死者的車到處走,甚至還接送妻子,表現冷血,根本不像他說的失手殺人,不過嫌犯說,他知道紙包不住火,但只能將錯就錯,因此當太太詢問車上為什麼都是女用物品的時候,也順口回答是朋友女友的,但沒有刻意清除車上的物證和血跡,因為他知道法網恢恢,自己落網只是遲早的問題。
最後岳母的一番輪迴說,嫌犯聽進去了,願意為自己犯的錯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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