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飯店大亨」之稱的7旬焦姓男子109年涉違停被取締竟反辱罵警察,焦男2名子女也涉和員警拉扯。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公務等罪判處焦男拘役75天、焦男女兒拘役30天、兒子無罪。
根據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民國109年3月1日晚間6時許,72歲焦姓男子行經三峽學勤路與大德路口時,涉違規駕駛車子到人行道上,當場被三峽警分局北大派出所員警攔下開罰。
由於焦男不服取締,並以「王X蛋」、「禍害」等字眼辱罵執勤員警,且焦男的37歲兒子及30歲女兒也與員警發生拉扯等肢體衝突,支援警力到場後,將3人壓制帶回警局偵辦,訊後將3人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
法院審理時,焦男及其子女均否認犯行,合議庭依員警在偵查時的指證、勘驗警方密錄器等證據後判定,焦男及其女兒確實有妨害公務行為。
法官斥責2人所為恣意挑戰國家公權力、藐視公務員執法尊嚴行為,均不可取,應予非難,犯後飾詞否認犯行,迄今未和解或賠償,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等罪判焦男拘役75天、得易科罰金新台幣7萬5000元,其女兒觸犯妨害公務罪,判拘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至於焦男之子亦被控與警方發生推擠拉扯,合議庭勘驗密錄器後認為,並未見焦男兒子有何蓄意推擠、拉扯、衝撞員警等攻擊舉動,焦女因認員警逮捕哥哥程序不合法而衝撞員警,難認其主觀上有妨害公務故意,此部分無罪。均可上訴。(中央社)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