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期間,台中一名婦人卻發現試算表上,自己明明可以退稅87元,打電話向國稅局詢問怎麼退錢,對方卻說200元以內是免退的,婦人很生氣,認為87元也是辛苦錢,政府怎麼能不還給她;對此,稅務人員解釋,財政部是為了減化稽徵業務,減少人力成本,因此不管是要補繳或退稅,只要是200元以內都不用處理,儘管如此,多數民眾還是認為應該算清楚。
張姓婦人拿出綜合所得稅試算表,她說上頭明明寫著「應退還金額87元」,打電話詢問怎麼退稅,才知道這些錢要不回來。投訴民眾張小姐:「他說不好意思,200元以下我們是免退的,我當下是很氣的,87元我可以買很多的菜了,兩餐的菜了。」
張姓婦人說水電雙漲,他們全家人荷包看得特別緊,政府不把多繳的稅金還給他們,實在不合理。
國稅局回應,財政部為了減化稽徵業務,減輕退稅、補稅的人力成本,行政院才會核定綜合所得稅試算後,正負200元以內都是免徵、免退的金額,換句話說,如果要補繳,200元以內,民眾也不用繳交這些稅金。民眾:「該我們繳的,我們就繳,該還給我們的,就要還給我們。」
民眾:「要,我認為要退。」記者:「為什麼?」民眾:「因為那個也是我們被他扣去的錢,辛辛苦苦賺的錢。」
民眾:「我們人民假如說要收什麼,政府連一毛錢也要跟我們計較,那當然我們權益也要保障。」
多數民眾還是傾向,政府收稅金,應該「算清楚」,該還的就要還。台中地方稅務局張良騰:「民眾如果提出來的話,我們當然就會就他的申請,我們會個案幫他做處理。」
地方稅務局表示,將把民眾疑慮向上反應,再來決定是否200元以下,也要通通退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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