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辣椒槍」來嚇唬人,一樣觸法!台南就有1名男子,清晨跟朋友到小吃店吃早餐,疑似講話太過大聲,招來鄰桌顧客的異樣眼光,他竟然跑到車上拿來辣椒槍,又是插腰怒視,又是衝著對方比劃,讓鄰桌客人誤以為他拿的是真槍,跑到警局報案提告,由於辣椒槍彷如真槍,警方已經將亮槍的男子依恐嚇罪送辦。
原來,這是一把「辣椒槍」,他跟朋友吃早餐太大聲,引起鄰桌客人不滿,見到滿身刺青的對方緊盯著自己這一桌猛看,他竟然跑到車上拿來辣椒槍回瞪,甚至衝著對方比手畫腳,對方誤以為這是真槍,到警局提告被人亮槍恐嚇。
員警vs.嫌犯:「不要拿槍胡亂嚇唬人,沒啦!那辣椒槍而已。」
警方分析店家提供的監視器以及店家周圍路口的監視器,鎖定了嫌犯駕駛的車輛,報請檢方核發拘票,11小時後就把人逮到。亮槍事件就發生在21日清晨5點多,兩方人馬在台南市中華北路的小吃店吃早餐,因為講話太大聲而引發糾紛。
五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潘志偉:「男子於用餐之際與另1名顧客目光對視後,即返回車上取出1把黑色槍枝放在桌上,且刻意直視該名顧客。」
警方認為,辣椒槍遠看的確像真槍,儘管嫌犯沒說任何話,但拿著槍對著人比劃,有想讓對方畏懼的犯意,已構成消極的恐嚇行為,因此,已經依恐嚇罪將亮出辣椒槍的嫌犯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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