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50歲黃姓男子16日在小港區宏平路的海產店與同事聚餐,酒過三巡後,喝得醉茫茫的他,決定和同事前往公司老闆位於嘉義的住處,繼續陪老闆續攤,但他離開海產店後,找不到同事,想說邊走邊攔計程車,沒想到就這樣走上高速公路,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救援,並依法開罰。
警方表示,16日深夜2時許,行駛國道的駕駛人見路肩有路人行走,撥打電話報案請求協助,警方獲報後立即驅車前往,在國道1號末端北上371公里處,發現正在行走的黃男,便將巡邏車停在黃男身後保護他,並上前關心黃男為何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走在高速公路上。
警方先將黃男就近載下五甲交流道後,黃男才向警方說明原委,稱和同事在小港區宏平路的海產店聚餐,結束後想和同事去老闆嘉義的住處續攤,因為聯絡不上同事又叫不到計程車,黃男憑著記憶中嘉義的方向,一路往宏平路、中山四路前行,熟料一走就走上了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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