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點頭再破門」消防員怕賠錢 親屬先背書

  • 發佈時間:2012.05.05 19:02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消防隊為了救人,時間緊迫,不過有時候急著破門,卻遭到屋主索賠!為了求自保,其實消防員趕到現場後,會先確認狀況是否危急,再決定要不要破門,若是屋主不在,也會向親屬或里長詢問,等對方答應後,才會破門,這麼做全是為了避免好心救人,最後卻得賠錢或吃上官司。</p>

報案人:「媽媽先找哥哥來,先坐好。」

小朋友困在屋內,家屬焦急叫救援,消防隊員拿出圓盤切割器,破門而入,當事人同意當然沒有問題,但怕就怕沒煙沒火,門一破,破出一堆問題。

像高雄這名男子,氣消防隊員破壞自家鐵門的雕花設計,只因為兒子以為他出事,急得報案,消防隊員趕到破門救人,卻發現人好端端坐在家裡,人沒救到,反而被對方提出2萬元的賠償。新北市第三大隊副隊長林登港:「針對這些消防一些破壞上的需求,事後的破壞狀況,我們會得以逐一的補償。」

就怕類似事件發生,消防隊趕到現場,在無煙無火的狀況下,會先以探測儀確認是否一氧化碳濃度偏高,若沒有緊急狀況,就會里長或次要關係人,待對方口頭認定後,才會破門。

小心避免糾紛再起,因此新北市消防局1年僅接獲2件申訴案,北市消防局雖然有10-15件,但向當事人解釋狀況後,也都得到諒解,緊急狀況絕對先破門,但多了1分謹慎求自保,避免好心救人,最後還得破費賠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