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對夫妻因為投資失利,找朋友商量借錢,但對方卻幫他介紹兩名男子,答應可以借150萬,但必需拿房子擔保而且還過戶,對方把合約拿到法院公證後,就派人把房子收走,夫妻1家7口,被迫搬出住了19年的透天厝,指控對方合法騙走房子;但法院表示,雙方簽約是有法律效力,沒有問題,但檢方認為借錢過程有疑慮,因此將介入調查偵辦。
兩名男子手拿黑色塑膠袋,把民宅內東西通通打包,要求南投黎姓夫妻搬出去,一家7口住透天厝19年被迫搬離。
當事夫妻親友:「3個警察架住我,我一直扭,把他們身上東西都扯掉,他們不敢辦我。」
遭指控方籃先生:「其實沒什麼好質疑的啦,你如果有有任何的問題的話,請就找我們的代書。」
籃先生不是經營當舖,反駁地下錢莊一說,他強調黎姓夫妻4、500萬債務他們揹,打算把房子賣了,債還掉,當初黎姓夫妻借150萬,拿房子擔保,後來變過戶,除了月繳10萬,還有利息。
當事夫妻親友:「而且地下錢莊囂張了那麼久,我幫他們寫了存證信函,我真的很路見不平覺得說,怎麼法院會這麼離譜啊。」
要求黎姓夫妻搬走這天,警察也到場,夫妻認為對方用合約騙走千萬透天厝,對此律師提出方法,在法庭上主張,沒有要移轉所有權,而是以擔保為真意,或許有機會。
南投地方法院庭長張毓珊:「那後續在這個執行的過程,債務人有具狀聲請,要停止強制執行,那因為審核的結果認為,本件沒有停止強制執行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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