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列車行經宜蘭新馬站意外翻覆,造成18人死亡、116輕重傷的慘劇,台鐵認為提供列車的日本廠商「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有瑕疵,一狀告上法院求償6.1億元,如今台北地方法院指出,即使日商依照合約,也難以阻擋台鐵「經年累月系統性失能」,判台鐵敗訴,台鐵對外回應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判決理由,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儘速與律師審慎評估研議是否上訴。
北院更指出,事發當天該班列車從南港站行駛至樹林調車場,第1車和第8車的主風泵已發生強制停止的異常狀況,台鐵卻沒有加以處理就出車,加上通聯記錄清楚錄下,司機員曾向福隆站長反應列車動力會消失,福隆站長詢問行車調度員表示「可以動就盡量跑」,就連機車調度員都說「保佑可以到花蓮」,決定到花蓮再換車,最後在宜蘭新馬站發生憾事。
法官認為,該段對話顯示台鐵罔顧行車安全,就算日商主風泵設計不良,也無法認定會造成同樣傷害。而ATP遠端監視系統則是從交車驗收至事故發生,台鐵和住友商事才知道系統未連線,無法認定是單方面違約所致。此外,台鐵也無管理該該系統的程序,除了要求注意系統運轉外,就沒有其他配套措施,就算住友商事確實完成連線,也無法確定是否能阻止意外發生。
北院表示,台鐵經營規模規模龐大,員工眾多,組織複雜,分工精細,加上利用科技機器設備處理營運業務,即便住友商事確實依合約使列車搭載ATP,並和台鐵局綜合調度所「ATP遠端監視系統」完成連線也傳輸ATP遭隔離的訊息,「似乎也無從阻擋經年累月系統性失能造成的事故和損害發生」。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