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間,竟然還被規定不能太頻繁上廁所?!桃園有間自動化機械公司,近日有員工爆料,公司為了防止員工太常去廁所,影響正常運作,貼出公告提到要在廁所走道前裝監視器,如果發現還是有員工頻繁上廁所,就會取消上下午各十分鐘的休息時間。
民眾:「這樣子感覺上好像有侵犯到一些隱私的問題,可能就是要互相信任吧,就是你說工作時間摸魚或者是什麼,這個的話可能就是不能裝攝影機來監控啦。」
民眾:「員工的生理條件每個人都不一樣啊,你沒辦法限制員工,什麼時候他想去洗手間,然後你又在洗手間門口那邊裝設攝影機,那你就會有侵犯身分隱私的問題。」
這是桃園一家自動化機械公司,最近不只貼公告,還在走道裝監視器。
內部員工轉貼ptt後,不少人都十分訝異,認為這樣根本就像在坐牢,而且是要員工插導尿管工作嗎,質疑管這麼嚴,真的會讓組織運作更順利嗎,對於外界疑慮,公司稱長官不在無法回應。
勞動局勞動條件科長張珮玲:「勞動局呼籲,雇主如果有加強管理的需要,加裝監視器,也應當尊重勞工的權益,以及注重個人隱私的保護。」
勞動局強調根據勞基法,應該要給予員工適當休息時間,每工作4小時至少要有連續30分鐘的休息時間,而且上廁所喝水都不算在休息時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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