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去年就曾恐嚇前女友,要散布親密照片,遭判刑拘役40天,緩刑兩年。但這項前科卻在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查不到,引發質疑。司法院解釋,是系統誤判,已經重新上網公開。不過法院判決緩刑的條件是,林秉樞必須上6小時的法治教育課,他至今一堂課都沒去。
直到案發後,林秉樞恐嚇前女友的案件,才在查詢系統「被公開」,一般司法案件若涉及兒少性侵家暴等內容,判決書系統會自動將關鍵字隱藏、隱匿個資,或是全文不公開,林秉樞的前女友,因為曾聲請保護令,判決書中出現家暴等關鍵字,才被系統自動篩選為不公開案件。
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這個案子因為檢察官在起訴書裡面,有用到家庭暴力等幾個關鍵字,所以我們的電腦自動判讀,認為這是個必須遮隱的案件,後來經過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查證,發現這案子(非家暴案)不該被遮隱,所以又重新上架。」
林秉樞去年八月,發現前女友和異性友人傳訊息,氣得逼對方下跪認錯,揚言要散布兩人親密照片,並對她的小孩不利,威脅被害人辭去老師工作,被依恐嚇罪起訴,開庭時打悲情牌,表示想多陪伴在安寧病房的母親,獲判拘役40天緩刑2年。
記者簡育琦:「新北地院今年九月判處林秉樞緩刑兩年,期間必須交付保護管束,還要上檢察官所指定的,六個小時法治教育課程,不過從判決出爐到現在,兩個多月的時間,林秉樞都沒去上課。」
緩刑期間又犯案,林秉樞涉嫌傷害妨害秘密等七項罪名,若高嘉瑜案件最後判刑六個月以上,恐嚇前女友的緩刑將被撤銷,得服完40天拘役或易科罰金,林秉樞的黑歷史現在被法院認證公開,司法院也將研議,判決書公開規範,除了保護當事人權益,也要兼顧民眾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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