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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暴打高嘉瑜「涉7罪」恐滅證! 林秉樞遭聲押禁見

記者 李昱菫 / 編輯 莊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1/12/01 20:20
最後更新時間:2021/12/01 20:47
林秉樞1日凌晨被警方拘提到案。(圖/TVBS)
林秉樞1日凌晨被警方拘提到案。(圖/TVBS)

立委高嘉瑜在新北板橋馥都飯慘遭男友林秉樞暴打,引社會譁然。檢警今(1)日凌晨前往該飯店將林男拘提到案,問訊長達6個多小時,下午被移送。稍早新北檢方複訊後,認定他涉有重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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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驚爆被男友林秉樞毆打。(圖/TVBS)

高嘉瑜上月11日被林男在飯店痛毆,甚至被限制行動2天,她今日上午鼓起勇氣召開記者會還原事發經過,淚訴被對方暴打時滿嘴都是血,一度懷疑自己「快死了」,但礙於對方手上握有兩人的親密片,因此才會選擇隱忍。直到媒體爆料後,她驚覺有許多受害者都遭類似手法傷害,且向男方索回私密片未果,才決定提告且希望自己是最後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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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檢方認為林男惡行重大昨(11/30)晚請高嘉瑜至新北地檢署說明案情,後認定他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連夜開出拘票並向法院申請搜索票,警方今凌晨前去飯店逮人,並於上午8時30分開始對林男問訊,直到下午4時許,將他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面對外面大批媒體,他還高喊自己並未偷拍,聲稱影片是「高嘉瑜自己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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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訊後,認定林男涉犯刑法第235條第2項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第277條第1項傷害、第302條私行拘禁、第304條強制、第305條恐嚇、第315條之1第2款妨害秘密、第359條妨害電腦使用罪嫌。

林秉樞下午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圖/TVBS)

由於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且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以及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另權衡林男所涉本案犯行之危害程度,與羈押對被告個人權益所生限制程度,亦認有羈押之必要性,因此對被告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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