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桃園平鎮一名52歲黃姓男子,因為懷疑張姓妻子另結新歡,竟然在臥室內安裝針孔攝影機,偷偷觀察妻子動向,某日晚間黃男發現妻子和一名陌生男子正在視訊通話,頓時醋勁大發,竟然跑到廚房內拿水果刀,朝張妻猛砍11刀致死。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因黃男認罪,賠償家屬達成和解,判刑9年6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今(30)日再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據了解,黃姓男子與妻子結婚長達26年,去年8月26日晚間8時許,他透過自己私自在臥室內加裝的攝影鏡頭發現,張姓太太竟然還另一名男子正在視訊通話,氣得找老婆理論後爆發口角,黃男盛怒之下,跑到廚房拿水果刀,從曬衣處追趕被害人到樓梯口,一連揮砍11刀,其中3處刺入左胸腔,深及肺臟,最終導致妻子大量出血休克死亡。隨後黃男還持刀刺自殘並撥打手機通知友人,表示「自己殺了老婆」,要求朋友報警自首並接受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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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判黃男9年6月,二審高院審理期間,黃男將自己住處的建物、建物、土地移轉登記給被害人家屬,法官認為,被告勉力彌補所造成的傷害,考量他認罪並以實際行動賠償,也已獲得家屬原諒、子女們也幫忙父親求情等,且黃男犯案後打電話給朋友要求報警,符合自首要件,因此二審撤銷改判8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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