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蘆洲一名張姓男子,2年前花了545萬買了一間二手公寓,搬進去後,才知道曾有婦人在廁所燒炭死亡,2年來不敢關燈睡覺,氣的控告前屋主詐欺,前屋主反駁說,死者是死在醫院,不能算凶宅,但板橋地檢署調查發現,前屋主涉嫌低價買進凶宅再高價賣出,賺進77萬,將他起訴。
翻開廁所裡的天花板,張老太太伸手一摸,指頭上沾滿了炭灰,2年前,一家五口搬進這間公寓後,才知道曾有婦人在這裡燒炭過世。屋主母親張太太:「你看一下這旁邊都是黑黑的。」
屋主母親張太太:「有一個老太太跟我說,你怎麼那麼雞婆,另一個老太太說那裡有死人,燒炭過世的耶。」
住進凶宅,張老太太樂觀的說,家裡有神明庇祐不害怕,倒是她的兒子和媳婦整夜難以入眠,不是開燈睡客廳就是趁白天時趕快補眠。
屋主母親張太太:「鄰居說那間怎麼晚上都不睡覺,兒子嚇到快生病,我們搬過來這邊住後什麼事都不順。」
生活步調大亂,張先生拿出買賣合約書,指控李姓前屋主說謊,當初還保證賣的不是凶宅。
屋主張先生:「定型化契約這邊,有講說是不是凶宅,他(賣方)確定給我勾否,然後他還親自簽名。」
不甘心被告,李姓前屋主向檢察官解釋,婦人死在醫院,所以公寓不能算是凶宅,但檢察官調查發現,公寓轉了好幾手,李姓前屋主多年前,就是以凶宅的價格,低價買進,後來又高價賣給張先生賺進77萬,涉嫌隱匿依詐欺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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