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神沒注意,撞上待轉區的3輛機車!台北市大安區一名女騎士,日前行經路口時,沒發現前方號誌燈已經變紅燈,還直直往前騎,撞上其他正要起步的騎士,造成六人受傷。不過號誌燈轉紅之前,都會亮黃燈提醒用路人,警方提醒,如果車輛沒超過停止線,就該減速停車。
附近店家:「滿常(看到車禍)的,可能紅燈變換的時候比較快就是大家會搶快,這邊路口比較容易出車禍。」
車禍發生在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和復興南路口,11日晚間九點多,現場平常車流量大,肇事的謝姓女騎士闖紅燈撞上停等綠燈的三輛機車,包含車上載的乘客在內,共造成6人手腳擦挫傷,女騎士事後坦承恍神,沒注意號誌燈已經由黃轉紅才會釀成事故。
記者簡育琦:「以市區道路速限50公里來說,黃燈的秒數必須維持三秒鐘,提醒用路人,這裡的號誌燈即將轉為紅燈要小心行駛。」
黃燈是給用路人綠燈轉紅燈的緩衝時間在不同路段秒數不同,速限介於51到60公里間會亮4秒,超過61公里則亮5秒車,速越快的地方黃燈時間越長,好讓民眾有足夠時間反應,不過看到亮黃燈該走還是該停不少人霧煞煞,警方表示若車輛還沒過停止線,看到黃燈代表即將喪失路權,駕駛該減速停車,但若車子已經超過停止線才亮黃燈,這時突然煞車恐怕造成後方追撞駕駛應該繼續通行,盡快離開路口,開車騎車上路別只顧著往前走,隨時留意號誌燈轉換防止自己遠離事故,也避免波及其他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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