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區一名鄭姓男子,日前到永和的跳蚤市場,買了一對「羚羊角」要返回住家,行經板橋篤行路與大觀路三段路口,等紅燈時突然有一旁一名周姓騎士轉頭對鄭男抱怨,說他載的羚羊角太過凸出會影響其他用路人,結果雙方當街爆發口角,竟然直接在大馬路上大打出手,轄區警方獲報後趕緊抵達,雙雙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
據了解,當時鄭姓男子後座載的羚羊角大約50公分,長度並沒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附載規定,而鄭男表示原先和周男在橋上遇到,對方說「你的東西凸出要綁好,不要去刮到人、撞到人」,他認為當時下橋聲音很吵,周男可能沒有聽到他的回答,便點頭示意,沒想到之後到了路口,周男又再度抱怨,結果雙方一言不合,竟變成街頭「拳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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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當時的監視器畫面,可以發現周男還先把機車牽到一旁,停好後就走到鄭男旁邊,雙方吵起來,周男先推了羚羊角一把,鄭男氣不過直接推回去,2人便在大街上朝對方揮拳,還重心不穩摔倒跌在馬路中央,差點被經過的汽車輾過,導致鄭男左眉角破皮流血,而周民則未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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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警方獲報後隨即趕到現場,不過2個人都不願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違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罰,雙雙被裁處罰鍰3000元。周男認為自己是受害人,「突然被人阻擋,暴力毆打,自己是本能回手阻擋攻擊,因深感畏懼,害怕節外生枝、再度受害,才放棄傷害告訴,息事寧人。」但是卻被罰錢,鄭男不服提出異議,法官勘驗影像後,認為是鄭男先東手推人,請求撤銷原處分無理由,駁回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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