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一名劉姓男子去年離世,家屬在辦理除戶時,才發現冒出一名「神秘泰籍妻子」,全家人都不知道這名妻子的存在,但她卻享有剩餘財產的分配、繼承權,追查後更發現,泰女早已下落不明,劉男也曾訴請離婚,家屬決定提起婚姻無效訴訟,台東地院近日審理此案,認定這段婚姻無結婚真意,判決結婚無效。
判決指出,劉男在2001年2月間與泰籍女子娜姑結婚,他的哥哥提告指出,包括他在內的兄弟姊妹全都對此不知情,也未參加結婚的公開儀式,2人並未依修法前的民法規定辦理公開儀式,故2人結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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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追查後更發現,娜姑曾於2001年入境台灣,隨後便下落不明至今,劉男不僅在2013年訴請離婚,還請求相關單位協助尋妻,2人僅僅只是「名義上的夫妻」,女方沒有設籍在劉男之戶籍地,也從未共同生活,且劉男離世時,娜姑也沒有現身,顯見娜姑並沒有要共同經營家庭之結婚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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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此案時,不知行蹤的娜姑也未現身,也沒提出書面聲明或任何陳述,法官調閱報案紀錄還發現,劉男當時對妻子何時來台一無所知,委託他人辦理結婚登記不到1個月,就報案說妻子離家出走,再加上娜姑入境後也不是與劉男同住,因此認定娜姑與劉男並無結婚真意,最後判定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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