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玄奘大學大四學生,去年12月,趁深夜3度縱火校園,第3次犯案時,被警衛發現當場逮住,嫌犯說因為不滿系主任拒絕幫他寫報考研究所的推薦函,才會縱火洩憤,這名大四學生已經被檢方依公共危險、毀損罪嫌起訴。
乾淨整齊的系辦公室被人縱火,現場還留有一團灰燼,不久後連學校餐廳也被縱火,大膽的縱火犯連續縱火2次,第3次犯案時就當場被逮,但嫌犯竟然是校內的大四學生。
學校主秘曾國修:「嫌犯犯案後逃跑,警衛趕緊追上去,當場把嫌犯壓制,當時還不知道嫌犯是不是本校學生。」
縱火的23歲林姓學生,聲稱因為對王姓系主任不幫他寫報考研究所推薦函,耿耿於懷,一氣之下竟然深夜潛入系辦公室,點燃報紙引火燒毀佈告欄,再到餐飲部以同樣方式縱火,隔天嫌犯氣還未消,又跑到系辦縱火,驚動火警警報器當場被逮。
曾國修:「這位同學在學校成績大約中等,是不是有向系主任請求寫推薦函,學校方面不是很清楚。」
但嫌犯第1次在系辦公室縱火時,3名正在附近的學生,及時到場滅火,因為其中1人的穿著,和監視器錄到嫌犯的穿著幾乎一樣,害滅火學生差點被誤會是嫌犯,幸好很快就抓到人,也讓3人洗刷冤屈。
新竹地檢主任檢察官林麗瑩:「嫌犯有燒毀東西,但是是燒跟建築物無關的物品,所以不算很嚴重的放火行為,希望給他一個機會。」
只是縱火犯的杜京,居然是因為老師不幫忙寫推薦信而懷恨在心縱火,已經被檢方依公共危險,毀損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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