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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格當一格用!大廈機械車位遭「鐵板焊死」管委會卻告不了

記者 宋佳娟 / 攝影 張立陵 報導
發佈時間:2021/10/22 19:28
最後更新時間:2021/10/22 19:28

高雄左營區,一棟29年華廈,地下停車場一共有49格車位,卻有30多格無法使用,有車主用鐵板焊接封死,等於兩格車位當一格用。也有人把設備的預留空間,當倉庫占用,一放就是20多年。管委會提告車主,法院認為已過了10年法律追溯期,判管委會敗訴,工務局也曾貼「暫停使用」公告,但車主們照樣無視。

圖/TVBS

 
華廈管委會主委楊先生:「這排有14個機上跟機下的位置,去按下操作的話,勢必會打到破壞到這台車。」

貨車擋風玻璃被灰塵擋住,紅車都要變灰車了,地板也堆滿雜物,只是一旁就是機械車位,這塊空地移動的預留空間,這下子被占用,等於機械車格發揮不了作用。對面的停車格更誇張,有車主乾脆直接焊接封死。

華廈管委會主委楊先生:「就是這裡都被焊死了,到後面去,這個活動空間,原本有一個滾輪,機台會往右邊移。」

 
直接用鐵板,把一邊完全封死,下層車位根本無法升起,動也動不了,管委會多次勸導也不聽,主要是大廈29年前就蓋好,當時停車位由建商協調分配,導致產權很複雜。

圖/TVBS

記者宋佳娟:「看看地下室的機械停車位,被住戶給焊死,工務局介入調查,貼上暫停使用的貼紙,不過整個停車場沒人當一回事。」

華廈管委會主委楊先生:「工務局你們有說要罰款,你們就盡量罰款,你們貼了暫停使用沒有用啊,住戶還是照停啊。」

這棟華廈就在高雄左營鬧區,附近車格一位難求,民國84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出來之前,地下室停車場,屬於「約定專有」,車位和建物一起交易。條例出來後,地下室通通變公設,改成法定車位,沒有單獨權狀,但管委會曾告過車主,卻敗訴。

當事車主:「法院已經判下來了啦。」

圖/TVBS

工務局建管處課長林昭良「如果現在還是違規使用的話,還是可以依據(建築法)77之4,去開罰3千到1萬5。」」

 
因為過了十年法律追溯期,難以究責,而工務機關早在一年前,要求暫停使用,沒有強制力,老舊大樓的修繕問題,難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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