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換臉不雅片罰太輕!刑度比照兒少性剝削 蔡清祥:可考慮


發佈時間:2021/10/19 22:43
最後更新時間:2021/10/19 22:43
蔡清祥表示現行法處罰太輕,已啟動修法。(圖/中央社)
蔡清祥表示現行法處罰太輕,已啟動修法。(圖/中央社)

網紅小玉疑涉AI換臉造假影片,引發熱議,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表示,現行法處罰太輕,已啟動修法。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認為,刑度不應低於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的1年以上7年以下及新台幣100萬元罰金。蔡清祥說,可以考慮。

網紅小玉疑涉用人工智慧換臉技術製成公眾人物性愛影片販售,引發外界討論。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現行法處罰太輕,法務部已啟動修法程序,預計一個月內完成並送交行政院。

 

立法院院會今天邀請行政院長蘇貞昌、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財政部長蘇建榮列席報告「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對於蔡清祥表示已啟動修法程序,林德福在出席質詢時詢問蔡清祥修法的刑度應幾年起跳,現行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中,有關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的影片,最低是1年以上7年以下及新台幣100萬元罰金,他認為刑度不能低於此一規定。

蔡清祥說,「這個可以考慮」。修法方向有兩種,一是立專法,另一則是修現行法,若要立專法時間耗時較長,現行法修正相對快速,法務部會盡快彙整各方意見,盡快完成修法工作,呈報給行政院。
 

林德福表示,他認為除了要修刑法之外,包括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也應一併修正。蔡清祥指出,可以考慮,不過因為主管機關也許不同,法務部會和相關機關討論。(中央社)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TVBS》新聞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緊抓話題熱點,與你討論全球大小事!點我追蹤【TVBS Twitter
#小玉#換臉#影片#蔡清祥#處罰#修法#兒少性剝削法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442

0.0703

0.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