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年前台北市第一銀行中山分行爆發押匯舞弊案,第一銀行損失900多萬美金,相關被告都判決發監執行,但是其中3個銀行高階主管也被牽連入獄,纏訟29年之後終於在去年三審定讞判3人無罪,其中一名被告林泰治在今年過年前獲得525萬的冤獄賠償,但他已經從壯年變成一個7旬白髮老人。
這是林泰治有生以來,過的最快樂的一個新年,因為不但纏訟29年來的官司,判他無罪,他還是唯一可以獲得國賠的被告,這對他來說是掙回了尊嚴。
冤獄被害人林泰治:「第一銀行當時,對我們有利的公文,不提出來,那個公文是我們保命的公文,這個保命公文一拿出來,再經過我們解釋,我完全照銀行規矩一分不差。」
29年前,林泰治擔任第一銀行中山分行的襄理,他和副理和張國隆、襄理柯芳澤,被控與商人勾結詐取款項,原因是當時的台運公司押匯時,提出的信用狀有很多瑕疵,但3人被指控違規收件,批准押匯撥款,造成一銀900多萬美金損失,林泰治因而被判圖利罪收押4年。
林泰治:「今年我的願望就是,我跟第一銀行好好打個交道,我連小過失都沒有,你把我送到看守所關了4年多,還搞了將近30年的官司,我心�很難過。」
林泰治當時被判11年,褫奪公權5年,直到2005年更12審才改判3名被告無罪,其中林泰治被法官認定並沒有疏失,可以獲得525萬的冤獄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