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馬來西亞籍的女大學生,在台南歸仁被擄走殺害,死者家屬跨海打官司求償,橋頭地檢署先以「被害補償」部分,同意補償家屬殯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200萬,只是這筆錢由政府代墊,等於是全民埋單,兒子犯下滔天大罪,嫌犯爸媽之前搬到外地暫住,最近回到住處,繼續經營機車行,但收入都很微薄,修理機車客人少,媽媽還得到市場打零工,一小時賺100多元。

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王柏敦:「申請人為A女之父母,符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遺屬範圍故同意補償。」

鄰居:「(他父母心情如何)他們自己也很憂鬰,自己的兒子這樣,他也很憂鬱!」
簡陋的機車行,就是凶手爸爸開的,兒子犯下殺害大馬女大生命案後,他們原本搬走了,近幾個月又搬回來開店,生意卻不怎麼樣。

里長說,凶嫌父母純樸善良,兒子犯下大錯後,他們也受到很大的衝擊,好不容易才逐漸恢復平靜,鄰居也不敢跟他們談及兒子的事情,只希望嫌犯承擔起所有的責任,一切就此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