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分局偵查隊胡姓偵查佐因辦案結識林姓嫌犯,得知林姓嫌犯不想被觀察勒戒,謊稱可幫忙處理,詐得20萬元。士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胡男。
士檢起訴書指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胡姓偵查佐偵辦販毒案,透過監聽得知林姓嫌犯曾購買毒品施用,民國109年7月間實施搜索後,將林姓嫌犯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互加通訊軟體LINE聯繫。
林姓嫌犯今年初收到觀察勒戒通知,即透過LINE聯繫胡姓偵查佐,探詢是否可以不要觀察勒戒、罰錢即可;胡姓偵查佐佯稱可幫忙處理,於新北市三峽區與林姓嫌犯見面並收下新台幣20萬元現金。
胡姓偵查佐為取信林姓嫌犯,事後不斷佯稱事情辦好了、給上頭5萬元;但林姓嫌犯仍於今年3月間遭警逮捕執行觀察勒戒,4月間勒戒完畢後始終無法找到胡姓偵查佐才知受騙。
胡姓偵查佐坦承全部犯罪事實,檢察官認為,胡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考量胡男自白犯罪並繳交全部犯罪所得20萬元,今天依法起訴,並建請法官依法減輕其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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