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間火鍋店老闆被指控,颱風天逼迫員工上班,說不上班就要開除,逼迫快要40歲的婦人冒雨騎車!對此,老闆出面回應,認為這樣的控訴斷章取義,因為員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來上班;自己會辭退她的原因,則是因為不適任。至於自己沒講清楚原因,也有疏忽。
一名自稱員工的民眾在網路上po文,指稱老闆要求颱風天上班,還逼快要40歲的婦人冒風雨騎車,甚至不能請假不然就得被辭退,控訴自己被辭退還沒被告知理由。
火鍋店業者:「我們有跟員工講說,如果今天她們沒有要上班的話,沒關係也一樣可以照放,如果要上班的話如果風雨太大的話,我可以開車去接她們過來上班,就是看她們的意願要不要上班。」
火鍋店老闆出面澄清,表示這名員工7日到職兩天態度都很好,但在9日時表明自己腳扭到了,告訴她可以在家上班,對方卻說不用,也向員工坦言忙碌時得幫忙。
火鍋店業者:「我已經跟她講說我們大家都在忙,妳可以幫我們忙,結果她一樣是坐在那邊,看著兩個阿姨在那邊忙東忙西,她也就是沒有想要去動作的意思。」
老闆說,忙到沒說清楚資遣原因,是自己不對,但仍認為這指控斷章取義,況且自己沒強迫員工上班。
勞資關係科科長黃秀靜:「勞工任職之後呢,雇主都會有一段時間來評估他的表現,雇主如果覺得這個勞工不適任,可以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5款,勞工不能勝任來資遣他。」
事實上,颱風天若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勞工可以不上班雇主當然也可不給薪,如果照常出勤則應該支付薪水,更不能強迫,以事假特休方式處理這天假,針對此事,勞工處表示上班後將會派員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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