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新舊電價「日平均」計 672萬戶恐吃虧!

  • 記者汪倩如攝影楊子毅
  • 發佈時間:2012.04.25 12:32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電費下個月15日開始調漲,但台電是每2個月抄一次電表,5月的電費計算方法,並不是以漲價前後區間,實際用電量來計算電費,而是用「每日平均用電量」推估計算電費,也就是說5月下半月漲價時,如果出國或是沒待在家用電量少,月初的用電量仍會攤到新電價;算一算,電費會比實際應付的電費貴一些,全台有672萬用戶面臨這個問題。</p>

關電源、拔插頭,下個月15日,電費就要漲,忙著省電作戰,單月抄表的用電戶,卻有民眾擔心,可能被台電A錢。

到5月14日以前是舊電價,15日到月底改採新電價,而到了6月,則以夏季電價計算,估計約有672萬戶,會跨新舊電價採3段式計費,不過台電5月電價計算方法,是把一期2個月的總電數,換算成「日平均度數」,再去計算各段電費,這樣的算式下,民眾可能多付。

例如一戶,5月1日到14日用了210度,15日以後,可能因為出國或少待在家用了100度電,整個月用310度,依照實際的價格,前面兩週210度電,算舊電價,之後100度算新電價,5月電費應是709元。

但台電的計算方式,會先把總用電量310度分成31天,在用這日平均用電,乘以前半個月和後半個月的天數,計算出電費720元,在漲價時少用電,電費反而要被多收11元。

民眾:「直接在一個時間點,電費就是比較高的電價就好啦,不要再什麼平均不平均,大家都很抗議要漲價啊,所以他想這樣,你能怎樣。」

台電回應,不會佔用戶便宜,按日期比例計算,能顧到最大多數民眾的權益,電費漲已成事實,台電計價方法也成爭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