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放寒假前的最後一天上課日,學生都會把書本和物品堆放在教室後方,但基隆一名阿嬤,以為是不要的書,就把這些重達53公斤的書搬走,當回收紙張變賣,但卻被校方發現移送警局,阿嬤喊冤,說她有三棟房子家裡有錢,她只是回收東西習慣了,誤以為是不要的,她不是小偷。
戴鴨舌帽,東張西望的曾姓阿嬤,趁清晨運動人稀少,偷偷跑進教室,過沒多久又拎著一個大袋子快步離開,原本要回收教室裡的參考書和課本,沒想到曾姓阿嬤卻因此扛上竊盜罪名。校方:「她平常經常在學校撿一些瓶瓶罐罐,紙張啊等等的,哪知道說這次她會跑進教室拿書,未經過學校班級許可,把這些東西帶走,這個是很不好的(行為)。」
曾姓阿嬤17日清晨擅自跑進教室,搬走一大袋53公斤的課本和參考書,變賣獲利160元,讓校方很懊惱,沒想到隔天阿嬤又自備手推車進入教室,把高三學生準備考試用的參考書全拿走,當場被學校教官逮住送到警局。警方:「她為了孫子,為了幫孫子買糖果,搬走總重53公斤,才在資源回收場賣了160元。」
原本以為阿嬤沒錢,才會拿書變賣,替孫子買校外教學吃的餅乾糖果,不過曾姓阿嬤說自己有3棟房子,根本不缺錢,純粹是以為教室的書不要了才擅自搬走,雖然校方不再追究,但竊盜罪屬公訴罪,阿嬤還是要面對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的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