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民眾拍到,一名騎士改裝自己的機車,裝上警示燈和警鳴器,經過路口時還鳴笛、閃燈闖紅燈通過,讓人納悶他到底是什麼單位。循線找到當事騎士,原來是某個民間服務隊,自稱是為了趕到車禍現場,協助救護;但警方表示,並非警消出勤,違規改裝、鳴笛還闖紅燈,將可開罰。
實際請員警,騎車出勤示範,和影片中山寨版的比一比,光是外觀就有明顯差異,改裝的全車身紅色,警用機車是白色,警示燈顏色也不一樣,改裝的只有閃紅燈,警車是閃藍、紅燈,擺放位置,改裝車將警示燈放在,尾翼、車腹2側和車牌上方,警用機車,就是統一擺在車頭+尾翼總共4顆燈,還有最大不同,就是鳴笛聲,這是警用機車鳴笛聲,而這是影片中,改裝機車的鳴笛聲,調閱監視器,發現該名騎士,背心上印著單位名稱,是台中某個民間服務隊。
民間服務隊員:「是為了趕過去車禍現場看,需不需要做一個交管動作,或是救護動作,我們違規在先就是說我們會自己承擔,上個月才被檢舉過一次而已。」
健康派出所副所長謝東壁:「闖紅燈部分可處1800元以上,2700元以下罰鍰,擅改車身部分可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不正當理由散發警報者,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
畢竟不是誰都能夠擁有優先路權,也不能以協助救護之名,合理化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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