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洋男愛「他的錢」!台女約喝酒2度下藥迷昏盜17萬
- 記者:蘇憶歡
- 發佈時間:2021.08.27 15:43
- 最後更新時間:2021.08.27 15:43
- 記者:蘇憶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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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1.08.27 15:43
翁姓女子兩度下藥迷昏男網友。(圖/TVBS)
台北市一名翁姓女子,透過臉書認識了幾內亞籍男網友,多次線上聊天,聽到對方有巨額存款,竟動起歪腦筋。先是相約晚上一起喝酒,趁著醉意,要求回到對方住家續攤,之後拿出預藏的「藥丸」,兩度在他的酒中下藥,將人迷昏後,拿走17萬現金。

去年9月的某天夜晚,翁姓女子和幾內亞籍男網友,先是到北市大同區的酒吧喝酒聊天,之後再到超商買酒,一起搭乘計程車,要回到男網友住家續攤。翁姓女子在車上時,就拿出一顆含「QUETIAPINE」成分的「康緒舒膜衣錠25毫克」藥丸,和對方說「吃了會開心」,但其實副作用會導致他頭暈、嗜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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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內亞籍男網友先吃了一顆,等到雙方回到他住處後,翁姓女子又趁隙再拿出藥丸、加入酒中。男網友沒發現,喝完後藥癮開始發作,整個人就睡著了。翁女這時就開始搜刮他屋內財物,拿走17萬現金,就搭車離開。第一時間將這些錢,全都藏在信義區某間百貨公司的地下室置物櫃,以為不會被發現,但等到男網友清醒後,驚覺自己被洗劫,才趕緊報警。好在及時發現,這17萬現金僅被花掉1000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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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事後將翁姓女子依「強盜罪」起訴,一審時,翁姓女子坦承犯行,遭判刑5年2個月,但她不滿上訴二審,卻在庭上翻供說「一開始沒打算要迷昏、拿走財務,是發現男網友昏睡後,才再度回到他家中把錢拿走」,主張應判處刑責較輕的「竊盜罪」。對此二審法官認為,翁女兩度下藥、迷昏,又把錢藏在百貨公司置物櫃,確實成立「以強暴、脅迫或他法,致使人不能抵抗」的強盜罪,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