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夜市要注意了!有民眾控訴到新北市樂華夜市逛街,卻突然被一名男子緊跟,甚至發現這名男子拿手機對著她的臀部拍,男子被發現後拔腿想跑,但還是被抓到,也被要求刪除影像,但警方提醒,要是遇上偷拍,最好還是立刻報案,保留物證,要是確認偷拍屬實,會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聲喝斥刪除,想也沒想過走在路上竟被偷拍,手機播放鍵一按下,一名年輕女子穿短褲逛夜市,但仔細一看,鏡頭不斷特寫臀部。
被害人葉小姐:「錢包放在手上,手機放在上面,然後這樣子放在上面,就有點往上仰(鏡頭),是在照我的褲管裡面,當天就是穿這件褲子,(其實他也拍不到什麼嗎,因為你是褲子),對,可能是褲管比較開,所以他放在後面,這樣去照裡面。」
還原當時景象,葉小姐很氣憤,她說21日晚間9點半和男友一起在新北市樂華夜市,卻突然感覺後方有人一直貼很近,走路速度還跟他們差不多,後續才發現一名男子,手機鏡頭對著她的臀部,被發現後掉頭就想跑,甚至偷拍影像不只一段,也懷疑他是慣犯。
被害人葉小姐:「他很錯愕就一直發抖,都不講話是我們一直逼問他,他一定是(慣犯),因為滿滿都是(偷拍),有看到別的女生屁股之類的,也都是影片。」
記者張蕙纖:「實際回到事發地點,就是在新北市樂華夜市這邊,這名女子也記下了,當時偷拍男的身分,大約是150幾公分,年齡30至40歲,戴眼鏡而且長相很清秀。」
警方說明已經通知管委會,也會加強巡邏,被害人要想追究,還是可以報案,但因為影像刪除,要追查困難度增加,若是調查後屬實,就違反妨害秘密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罰金30萬以下,遇上偷拍最好還是,立刻報案等員警到場處理,也保留證據給自己多一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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