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台北縣板橋國光國小,對面大樓的建商和住戶,因為房屋買賣問題談不攏,建商在1樓櫥窗放紙紮人,為了怕嚇到小朋友,警察當時跟大樓管委會,一起找來鎖匠要把嚇人的紙紮人搬走,但這個舉動卻引來建商不滿,跑到警局備案,把警察和當時帶隊處理的偵查隊長,都給一狀告上法院。
掀開報紙,紙紮人、棺材通通都還在,已經過了將近2個月,建商就是不肯把這些嚇人的人偶撤走,但誰願意自己家樓下,有這種恐怖人偶和棺材?上個月17日,住戶早就受不了。
當地住戶(98.11.17):「我們這邊的人,打電話跟他協商,叫他不要這樣子,你賺錢要善財,不要賺惡財,結果他問說你是誰,我要去拜訪你,他在恐嚇我們啊!」
氣急敗壞的住戶,圍在1樓要警察幫忙做主,因為櫥窗裡頭的紙紮人,實在太恐怖,還配上陰森森的燈光,加上對面又是小學,大樓管委會請警方幫忙,找來鎖匠開門,要把紙紮人移走,但就是這個動作,讓建商張先生氣壞了。
建商張國欽:「(小朋友)自己要來看,好奇來看,然後嚇到了,來怪我,這也不對啊。」
不滿人偶被搬動銷毀,張先生到派出所備案,要告破壞他櫥窗擺設的人,是誰?就是穿著刑事鑑識背心的處理員警,也包含帶隊的偵查隊長。張國欽:「你如果覺得我違法,也是要法官來判斷,如果警察說了算,那就不用法官啦!」
裡外不是人,警方公親變事主,但還是強調,一切行為都是照社會秩序維護法,執行公權力,如果真的有人不滿提告,他們也會虛心接受批評,一切就交給司法來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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