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仁德區公所陳姓技工負責審核道路工程業務,卻涉嫌向承包廠商索賄機車、冷氣機及詐取現金,台南地檢署昨天指揮偵辦後,今天凌晨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南地檢署今天指出,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接獲檢舉,得知台南市政府仁德區公所陳姓技工利用職務機會向包商收取賄絡及詐取財物,南檢昨天指揮偵辦搜索,傳喚陳男、羅姓女子(陳男妻子)、蔡姓及黃姓2名包商、2名證人到案。
南檢調查,陳男於民國102年1月1日起至108年3月間,承辦仁德區路證核發及接管審核等業務,卻向包商索賄,包商為使工程順利進行,交付機車和冷氣機給陳男,其中冷氣機安裝在陳妻經營的飲食店。
另外,陳男還向包商佯稱違反「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要求支付工程款10%費用,以確保不被裁罰,並由廠商先行支付新台幣1萬元。
南檢訊後,以陳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串供、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妻以3萬元交保,2名行賄包商請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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