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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當初!冷血槍殺女友 悔過投案

記者 林韋龍 廖宗慶 / 攝影 廖廣賓 蕭遠斌 台北-桃園 報導
發佈時間:2009/12/08 12:1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5 01:05

內湖安親班女老師遭槍擊案的嫌犯吳敏誠,主動到桃園警分局投案,陪同他的,正是16年前他槍殺另一名女友,出面自首時的同一位律師,嫌犯甚至要求投案前,先接受媒體專訪,似乎企圖營造悔過的形象。但是吳敏誠犯行明確,最重還是可能判死刑,而兩次都陪著吳敏誠投案的律師,這次決定不再幫他辯護。

晚上8點40分,嫌犯吳敏誠在律師的陪同之下,出現在桃園分局,態度完全配合,面對媒體,字字句句表達悔意,語氣平穩,和當時犯案的兇殘模樣,整理槍枝還不忘回頭看受害倒地的黃瓊瑤,態度似乎有180度的轉變。

第2次主動投案,會不會是有計畫?律師何啟薰:「他在電話裡面先表明,說要出面投案,所以我約他在事務所裡面,我跟他談了一下子,都是討論刑期的法律問題。」

吳敏誠表現出來是充滿悔意,但當時,用改造的土製鋼筆手槍犯案,開了2槍,在現場退彈殼,再發射,顯然就是要制人死地。

連續2次犯下殺人罪,都主動到警局投案,這次在投案前,還傳出有主動找平面媒體想接受專訪,是否意圖營造後悔的氛圍?

16年前,吳敏誠符合自首要件,還能假釋出獄,但現在這次根據法界人士判斷,自首有1/2減刑空間,吳敏誠這回則算是投案,不會影響刑期;而且,就算之後配合問訊,法官可能以犯後態度良好,斟酌減刑,但吳敏誠第二次殺人,屬於累犯,恐怕會加重刑期,甚至可能到判死刑的程度。

案子這麼棘手,16年前替他辯護的律師似乎也了解。何啟薰:「我這些該做的我會做,可是就辯護這方面,我可能力有未逮。」

陪著吳敏誠投案,但不幫他打官司,如果吳敏誠真的是在犯案後,有計畫的投案,恐怕已經被檢警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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