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ETC王竟是員警! 546次罰200萬

  • 記者顧守昌攝影王華麟
  • 發佈時間:2009.11.16 12:45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4 19:11

硬闖ETC的違規王居然是警察!任職台北市警局長春派出所的陳姓員警,家住台南,他被查出居然強闖電子收費站ETC,高達546次沒付錢,總共欠費2萬多元,依照每次得處以3千到6千不等的罰金來算,這名員警不但得受罰超過2百萬,還已經遭到警局記過調職。</p>

為了省時間,許多人加裝車上機,就像這樣快速通過收費站ETC,台北市長春派出所陳姓員警,為了省每次40元的過路費,居然帶頭知法犯法,一年來強行闖越收費站ETC車道546次不付錢。

北市中山分局副分局長徐少聰:「把豐田車的車牌,掛在自己賓士車車牌上,行駛在高速公路,往返台北台南之間。」

在收費站前被攔下的陳姓員警,當時還表明自己也是警察,想要大事化小,清查後才發現,他從去年9月長達1年的時間,就像這樣,南北往返台南老家跟台北派出所,通過546次收費站,累計欠款高達2萬2千元,以每次3000到6000不等的罰金來算,陳姓員警需繳交超過2百萬元的罰金,算算比他的賓士車還要貴,簡直是得不償失。

徐少聰:「懸掛它車車牌規避收費,貪小便宜的行為,我們給他記過,調到警備隊。」

原來陳姓員警去年買了二手賓士車,隨即就到監理站註銷車牌,還買了同樣也是註銷的車牌號碼,為了就是要規避稅金及罰單,警察開著幽靈車,帶頭欠繳過路費,這樣的惡劣行徑,讓陳姓員警遭到記過調職,就連長官也被連坐處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