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竊報警遭刁難 受害女自打筆錄

  • 攝影武紹隆
  • 發佈時間:2009.10.29 12:33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高雄一名彭小姐到百貨公司買東西,包包被偷走,去派出所報案,處理員警卻恐嚇說,如果是遺失報成竊案恐怕涉及謊報,用這說法來刁難報案民眾,甚至因為打字慢,還讓彭小姐代打筆錄,行徑誇張,市警局已經將這名員警記過調職!</p>

高雄一名彭小姐,週年慶到百貨公司SHOPPING,沒想到轉身挑衣服的時候,放在地上的包包跟購物袋被偷走,彭小姐到警局報案卻被員警刁難。受害者彭小姐:「他想把竊案辦成遺失,感覺不是很想走出派出所。」

彭小姐包包被偷,5千元現金跟2支手機不翼而飛,心情已經很差,報案時又被刁難,更誇張的是,做筆錄的時候,員警打字太慢頻頻出錯,不想浪費時間,彭小姐竟然還得自己打字做筆錄。彭小姐:「他弄太慢,注音好像不太會打,一直打錯。」

員警:「做筆錄造成當事人誤解,我們相當抱歉,員警打字速度我們需要改進。」

民眾報案,員警態度敷衍,還讓報案民眾代打筆錄,誇張行徑讓報案民眾看了直搖頭,市警局坦承這名員警處理有疏失,已經將他記過調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