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以檢舉員警瀆職聞名的蘇姓婦人,上個禮拜因為違反醫療法,易科罰金被駁回確定,得入監服刑100天,前年底開始,她連續6度辱罵警察等公務員,一審被判刑8個月,她不服提上訴,沒想到,今天台南高分院二審宣判,改判1年有期徒刑定讞,不得上訴。
從2019年底開始,蘇姓婦人先大鬧果菜市場,接著到衛生局辦公室刁難公務員,2020年,到復興派出所嘲諷員警,還大鬧健保署南區辦公室,甚至侮辱員警,一連6案,地院一審判刑8個月,蘇姓婦人不服上訴,結果二審改判1年徒刑定讞,不得上訴。
南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用一些比較不堪入耳的話,還有一些那種批評人家私德上的言語來攻訏公務員,而且她的行為不只是一次,法院可能認為她這樣子的行為,可能違成公務機關執行公務上,一個非常嚴重的妨害。」
蘇姓婦人只要與人發生糾紛就打110報案,從2014年1月起到去年3月,就高達1192件;警方處理不符合她的意思,她也檢舉、申訴警員瀆職,從2018年1月到去年3月,也高達288件。
這一次,二審被加重判刑1年,如易科罰金,要罰36萬5千元。
刑大副大隊長郭乃榮:「局長方仰寧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蘇女士多次浪費社會資源,有違法脫序行為時,警察局一定力挺第一線同仁執法,在此特別感謝檢察官、法官對警察的支持!」
一個禮拜前,蘇姓婦人涉嫌違反醫療法,易科罰金被駁回確定,得入監服刑100天,近日內就將執行,辱警案再判刑1年,員警特別感謝院檢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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