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屯區一家托嬰中心托育員對受托的5個月大女嬰有不當行為,台中市社會局查證屬實裁罰6萬元。這家托嬰中心傳出擬收托到7月底將歇業,社會局指出,未收到業者申請。
有家長2月9日在幫女嬰洗澡時,發現女嬰腋下、胸部有多處明顯瘀傷,前往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發現黃姓女托育員涉施虐,於是向警方報案,警方並通報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處理。
社會局表示,經社工訪視調查,確認托育員違反兒少權法規定,裁罰托嬰中心新台幣6萬元並公布托育員姓名,另依兒少權法裁處10年內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
社會局指出,社工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托育員對女嬰有不當行為,造成女嬰腋下及雙側胸部瘀傷。這名托育員過去沒有兒虐通報紀錄,到職1年多,目前已離職。
對於有家長接獲托嬰中心通知將收托到7月31日,社會局表示,托嬰中心如歇業,需要在3個月前向社會局申請,社會局目前並未收到業者申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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