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濱21日連環車禍,造成2死8傷,檢討這起事故,法界人士認為最一開始發生小追撞的兩車涉及過失致死,但後方車也沒保持車距,也有責任,警方調閱相關事證,逐一釐清。另外行駛中若起濃霧,發生追撞,最好盡快離開現場避難。
縣警局交通隊分隊長楊孟儒:「在收集每一部肇事車輛的行車記錄器,並逐一比對審視中肇事責任還在釐清中。」
當時濃霧,休旅車追撞瓦斯車。警方強調,一般追撞,要在後面100公尺處,放置警示,但是像當時這樣的濃霧,安全避難為主,最好不要在現場逗留。
縣警局交通隊分隊長楊孟儒:「你車輛還可以行駛的話你盡速移到路肩,人離開車上站在護欄外面,確保個人自身安全。」
濃霧的時候,更應該放慢速度,保持行車距離,警方建議能見度只有50公尺,時速就要降到50以下,還有大燈霧燈雙閃燈,利用車身燈光警示。
民眾:「後面會看不到前面的車所以我們要閃(燈)。」
西濱快速道路全長308公里,煙霧偵測器只有一支,設在苗栗。還有路上並沒有地磅,載貨大車走西濱,省過路費,還避開承載檢測,大車特別多。
民眾:「大車蠻多的開車的話要很注意,注意行車安全霧氣蠻重的。」
縣警局交通隊分隊長楊孟儒:「今年就會完成這個湖仔內地磅站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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