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傳出校園意外!烏日國小有2個小朋友,中午用餐時間在抬湯桶時,手一滑,不甚被熱湯給燙傷,2名學童,足部、腳踝都有2%的二度灼傷,由於受傷學生,一個三年級、一個五年級,學校規定學生必須從走廊將湯桶搬進教室裡面,然而熱鍋將近9公斤重,對於小朋友來說算滿重的,學校有沒有疏失,校長竟然回答「你說呢」。
中午12點,烏日國小學童吃營養午餐時間,2個學童提這個湯桶,從走廊提到教室裡面,不到10步的距離湯桶翻了,2個小朋友被熱湯燙傷。烏日國小老師:「(湯)大概在這個位置。」記者:「6分滿?」烏日國小老師:「對對,因為我們學生數不多。」
熱湯濺到小朋友的足部、腳踝,一個小三男童、一個小五女童,送醫急救後,坐在輪椅上,左腳都包著紗布,還好都無大礙。醫生:「都是腳部、足部的傷口,燙傷二度,大概2%左右。」
這個湯桶空空的就要3.2公斤,如果以裝6分滿來算,2個學童提了將近9公斤的熱湯,重量不輕,到底學校提湯桶的規定是如何?記者:「是學校的疏忽嗎?」烏日國小校長:「你認為呢?」
學校一直以來,一、二年級,低年級班上的湯桶,都是由廚房阿姨送到教室裡面,至於三、四、五、六年級,廚房阿姨將湯桶送到走廊,學生再輪流搬到教室裡面,沒多少距離,為什麼不就直接搬到教室裡面?發生這起2名學童燙傷事件後,學校說會好好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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