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有一位陳先生,上個月20日開車行經台66線下中壢交流道口時,遭到員警取締超速,讓他不滿的是,取締員警就躲在圍牆後,往來的駕駛人根本沒發現,甚至在路口,也沒有設立警告標示,讓他覺得是警察搶錢。
執勤員警高舉右手的測速槍,對著往來車輛測速,單從這張照片來看,好像沒什麼問題,不過換個角度,當時警方就站在鐵皮圍牆旁邊。
車子開過去,根本看不到牆後躲了警察,這讓平白吃上罰單的陳先生一肚子悶。投訴民眾陳先生:「躲在牆後面,只要車子經過,他(警察)雷射槍就拿出來,人就站出來了。」
事實上,陳先生被開單的地點就在台66線,中壢段下匝道口,從匝道到平面道路,只不過50公尺的緩衝距離,速限卻要從原本的80公里,一口氣降到40公里,甚至在路口,也沒有設立警示標語,和桃園縣警方頒給員警的守則,天差地遠,讓他直呼不合理。
陳先生:「我完全不知道有取締,是停紅綠燈才看到那邊有。」警方:「就是當場攔截了。」
警方澄清一切依法,就連取締標準,也不是投訴的陳先生所說的40公里,而是80公里,除非民眾下匝道卻完全沒減速,才可能吃上罰單。
儘管警方強調作法沒有失當,但是躲在牆後的取締方式,還是難免讓民眾有不良觀感。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