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運遇上火燒車意外,貨運行僅賠運費3倍!新竹一間手機行業者,向大陸廠商購買手機維修零件,去年12月購買商品要寄回台灣,但遇上火燒車,買的東西全都沒了,損失約台幣8萬多元,而貨運行表示,依照當地郵政法,只賠償運費3倍,但買家認為火燒車已經是重大過失,不應該用包裹遺失的準則來辦理。
當事人手機行業者:「如果現在沒疫情,早就飛過去揍人了,貨的價值大概台幣8萬多元,那對方目前說不賠付,只賠付運費的3倍。」
回想起來還是真的好嘔,新竹這間手機行業者,向大陸廠商,購買手機維修零件,雙方配合約1年的時間,過程中都沒遇過什麼大問題。
但貨運行依照當地法律,只賠償運費3倍,相當於約台幣5千多元,而且在事發第一時間,也沒有告知是火燒車導致。
當事人手機行業者:「火燒貨櫃車是在,12/16凌晨發生的,但是他們在12/25,才跟我通知說有這件事情。」
當事人手機行業者:「17日的白天他就跟我連絡,因為海關的那邊的關係,所以他需要我們,購買物品的頁面截圖給他,我這樣大概感覺就是,他在統計他的損失量。」
其實比較知名的集運平台,遇上意外,通常都會賠償貨物損失,只是限制往往都比較嚴格,許多商品都是禁運,因此有不少賣家,反而會選擇私人集運,雖然運費低,但相對風險就比較高。
但買家認為,火燒車已經算是重大過失,不應該用郵政法上,像是包裹遺失的準則來辦理,這回損失慘重,業者只能倒楣認賠,但也分享自己的經歷,希望其他業者,別再遇到相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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