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仁武,有一位重機騎士,停在快車道的黃網線前,離路口還有一小段距離,後方汽車駕駛下車理論,要他往前騎。綠燈後,駕駛從右邊超車,攔住騎士的去路,甚至罵髒話,還動手巴頭,讓騎士相當傻眼,揚言提告。律師表示,攔車已經觸犯強制罪,罵髒話也涉及公然侮辱。
穿著襯衫的男駕駛,下車向重機騎士理論,要他往前。仔細看,地上明明就是黃色網狀線,不能臨停。等到綠燈起步,駕駛直接從右側超車,雙方後照鏡撞在一起,駕駛剎車,擋住騎士。
重機騎士vs.汽車駕駛「你故意的是不是啊!你撞到我鏡子啦!你故意的是不是來報警?你撞到我鏡子,為什麼,XXX!」
一個巴掌,就打在騎士的安全帽上,讓他當場傻眼。誇張事件發生在高雄鳳仁路上,18日下午4點多,疑似因為網狀線,雙方一言不合,駕駛竟然動手打人。
記者宋佳娟:「當時是紅燈,騎士停在黃色網狀格的後面,離前面的路口還有一小段距離,沒想到就引發後方駕駛的不滿。」
駕駛一時「奇檬子」差,從右側違規超車,還疑似肇事逃逸,再加上疑似惡意攔車,觸犯強制罪的妨害自由。而巴頭的動作,雖然沒有構成傷害,但罵髒話也已經涉及公然侮辱。
律師劉思龍:「攔車然後又去打他的頭,這算是連串的動作的話,這是有可能構成刑法的強制罪,就是妨害自由裡面的強制罪。如果是公然侮辱是告訴乃論,如果是強制罪的話是公訴罪。」
行車糾紛層出不窮,以高雄來說,因為車禍進行鑑定協調,去年,車禍糾紛就有1千4百起,肇事進入司法訴訟的死傷案件就有1174件,一整年總共有2574起。而前年則較少,但也都有1千件以上。只是駕駛就算再生氣,也不該動手打人,還得吃上刑責,恐怕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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