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犯案的嫌犯,入監後得由專科醫師進行會談診斷,判斷對方是否對酒精產生依賴性,再安排心理治療及團體諮商等課程,協助戒除酒癮。實務上酒精成癮的受刑人,出獄後再犯可能性大,統計顯示,酒後開車的嫌犯超過三分之二是累犯,目前因酒駕涉犯公共危險的受刑人有9千多人,在監人數僅次於毒品,相較十年前已經成長1.75倍。
自由被剝奪的日子,得像這樣到社區服務,同學間不少人是酒駕慣犯,有人三度酒駕被逮,繳不起罰金選擇入監服刑。
宜蘭監獄酒駕受刑人,覺得應該不會出什麼事情吧,結果還是出事情就被抓了,僥倖的心態啦!
像這樣因酒駕入監的人,2019年就有9416位,是整體入監人數中第二高僅次於毒品,相較十年前人數已經成長1.75倍,近五年來因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多達30萬人,超過97%被判處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撞死人的被告被判到7年以上只有9個人,如何預防再犯,成了矯正機構最重要也最困難的任務。
玄奘大學應用心理學系助理教授陳建安:「難以戒治的原因是,他們也不認同酒駕需要被懲罰,這樣的認知導致他們可能在認知上,排斥上某些課程或入監,不要再犯我們必須去處理源頭,他們的成癮成因包括,酒類酒精對他們來說,是生活的一部分。」
不像毒品性侵犯,規定須在監治療完才能假釋,統計顯示酒駕嫌犯超過三分之二是累犯,酒精成癮如何認定,醫師會考量是否有強烈慾望喝酒,反覆喝酒造成無法工作,明知會引起生心理問題仍繼續喝酒,等十多項標準,出現6項以上就算重度成癮。
宜蘭監獄臨床心理師林玉婷:「一個酒駕犯一年如果他自願的話,是可以申請四萬塊的衛福部補助,我們不確認說,這個能撐得住他幾個部分的治療,可是在經費上還是有的,只要是自願者。」
矯正經費有限,酒駕嫌犯未必能獲得足夠資源,專家提醒,現行的酒癮治療必須一路延續到出獄之後,只有斷絕對酒精的依賴,才能真正降低對社會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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