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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咧?掉地上遭撿走 女涉侵占遭警逮

記者 張心 / 攝影 吳居諴 報導
發佈時間:2020/11/20 20:21
最後更新時間:2020/11/20 20:21

過去警方公告6個月後,遺失物沒人領就要銷毀,現在改變作法,6個月內遺失人沒領,會把所有權轉給拾得人,再沒來才會交給環保局銷毀,通常員警受理報案,除了調閱監視器,也會透過手機SIM卡編號,請電信業者幫忙聯絡客戶,到派出所拿回手機。

示意圖/TVBS

 
站在麵包店門口,一名女子東張西望,下一秒,撿起地上的東西,再若無其事往前走,拉近看,當時,她趁四下無人,把東西塞進包包裡,但怎也沒想到,疑似涉嫌侵占這一幕,被拍的一清二楚。

失主周小姐好慌張,就怕個資外洩,加上不到10分鐘就被關機,但遺失時間在18日早上8點多,像這樣去報案,員警通常怎麼處理。

員警vs.遺失人(示意畫面):「請問一下是怎麼不見的,我好像掉在那個麵包店,騎樓外面。」

 
示意圖/TVBS

一受理報案,詢問個資外,遺失物的特徵,像是手機的IMEI碼,顏色、容量、廠牌,全都會建檔記錄,甚至到遺失地點,調閱周遭監視器,追蹤有沒有人撿走,而這套系統,也會全台同步,只要一有人撿到。

員警vs.拾得人(示意畫面):「手機的IMEI碼你知道嗎?欸,有。」

警方逐一點交遺失物,也會把拾得物正反面拍照,掛號管制,最後納入保管室,其實手機最重要的是IMEI碼,像是身分證一樣記下來,方便員警協尋,從手機的設定,一般再到關於本機,也能找到這個序號。

示意圖/TVBS

過去公告6個月之後,遺失物沒人領就直接銷毀,但現在警方改變作法,根據統計,台北市10個月來,遺失物受理了9千多件,還未領取的還有1千多件,新北市受理的超過1萬件,3千多件沒人領,偏偏6個月內遺失人沒來領,所有權移轉給拾得人,三個月內拾得人放棄權益,就會統一交給環保局銷毀,但人民保母也希望遺失物,都能順利回到主人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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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物#銷毀#所有權#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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